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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5-01-09          发布:[纪检监察]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附件: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附件: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是学校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学校纪委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责任,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了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以传达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精神、组织党章学习、组织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协助学校党委研究制定《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配合职能部门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并对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8条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要求列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召开会议反复强调有关要求,及时转发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以及北京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等,狠刹公款送礼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全程参加学校和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提出整改建议,做好监督检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提请专题研究解决。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龙头”,着力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协助党委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2014年教育系统和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制定并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任务共46项,涉及54个部门。组织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各二级单位通过民主生活会、年终考核述职述廉等形式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协助学校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高等教育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图片展,邀请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主要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编发《中心组理论学习参考——党风廉政建设专辑》《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汇编》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等书籍和资料。同时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利用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生入学和毕业生教育等环节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积极开展廉政理论研究,获得北京市纪检监察调研成果优秀奖。

  五、加强行政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进阳光治校

  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财务、科研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及迎接教育部专项检查各项有关工作。开展对人员招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高考招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研究生招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基建(修缮)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视并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校重大事项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学校各种收费行为。按照教育部、北京市要求,认真开展春季、秋季教育收费自查。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各阶段工作,不断加强并规范了财务管理和教育收费工作,未发现违规收费及“小金库”情况。同时,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六、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协助党委制定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党委工作进度安排,2014年首先在学校机关职能部门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共梳理出机关职能部门涉权事项156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57张,为下一步各二级单位全面推进打下了基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研究制定学校《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七、加强信访办理工作,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依纪依法独立开展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畅通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件,目前均已办结。开展案件线索清理排查工作,确保案件线索管理规范有序。有效运用信访监督手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真正发挥执纪问责治本作用。对有信不实或存在一般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谈话及时提醒,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对有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发现的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坚持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议,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教育部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落实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及时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发放工作用书并订阅《中国纪检监察报》,组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信访案件业务培训等。积极参加教育部、北京市纪检监察工作片组交流研讨。努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2015年,学校纪委将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附件:2015010910084805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