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一起“拿了害怕、退了不甘”典型案例
2016-03-18 发布:[纪检监察]
当事人曾两次到市纪委门口,想主动讲清问题,但又摇摆不定、顾虑重重,最终错失自救良机
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就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常委、原副总经理吴树元(副局级)严重违纪案发出通报。通报指出,吴树元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一次伸手未被捉便再次伸手,是典型的“拿了害怕、退了不甘”,知惧而不知止。
吴树元“看到下属经理层拿年薪、评劳模、戴红花,合作的私企老板住别墅、坐豪车、高消费”,心态开始失衡,进而追逐私利,收受私企老板财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但吴树元深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巨大的心理负担使他“如同一只忐忑的小鼹鼠,既想偷食,又怕被夹,每天战战兢兢,一有风吹草动就惶恐不安,想方设法堵漏”。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吴树元深感恐慌。特别是2015年,天津的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吴树元每看到网上公布一个被查处的官员,便感到心惊肉跳,整天处于恐惧、焦虑、抑郁之中,“生不如死,甚至动过自杀的念头”。在网上看到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后,他觉得这也许是自己最后一次救赎之机,曾两次到市纪委门口,想主动讲清自己的问题,争取宽大处理,但又摇摆不定、顾虑重重,最终没有迈入市纪委大门,错失自救良机。
通报指出,吴树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打探案情,与他人串供,要求他人为其出具虚假收条、作伪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在履行合同时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审议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树元开除党籍处分;由天津市监察局报请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纪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