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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章之四:怎样才算是合格的共产党员

2016-05-18          发布:[纪检监察]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一书中谈道:“一名党员无论在什么岗位,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为党的执政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讲奉献、讲觉悟、讲大局、讲境界,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权位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实际上,这里已经回答了合格党员的标准的问题。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党章对合格党员的标准也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为全体党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历届党章关于党员要求的发展变化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因而,我们党对党员要求一贯坚持严格的标准,这在历届党章中均有体现。

  党成立之时颁布的纲领,虽然没有单独设立“党员”一章,但在具体条文中对党员提出了要求,如入党条件中的“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保守秘密”等规定。二大党章首次设立“党员”一章并将其置于党章首位,规定了党员的条件、入党方式等,还明确了党员要遵守的一系列纪律。三大、四大党章增加了党员自动退党的规定。五大党章对“党员”一章扩充至十一条,规定更加详细丰富,首次提出了开除党员的内容。

  七大党章是我们党第一次独立自主制定的党章,在以往党章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改,“党员”一章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党对党员的要求首次有了清晰、系统的标准;首次明确党员的年龄标准为年满十八岁,对党员的其他条件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八大党章继承七大党章的优点,把“党员”一章扩充到十八条。其中,党员的义务扩充为十条、权利扩充为七条,从各个方面体现了全面执政后党对党员的新要求。但是,由于特定原因,八大党章没有得到很好贯彻。

  十二大党章是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的一部党章,也是现行党章的基础,它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点和需要,对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所以,从十二大党章开始,党员的合格问题开始摆到重要位置。与以往党章相比,它更加强调党员是劳动人民的一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总结为八项,更加符合改革开放的要求;更加注重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素质,首次规定新党员入党要举行宣誓,并规范了誓词的内容。从十三大到十八大,党章历经六次修改,基本沿用了十二大党章表述,其中关于党员的规定根据时代和任务的变化进行了修改。

  回顾历届党章关于党员要求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看出,严控入党条件、严明党员标准、对党员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合格党员,始终是党的重要工作。

  现行党章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

  关于合格党员的标准问题,我们党的领导人有过很多相关论述。毛泽东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邓小平也说过:“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陈云提出了六条具体标准: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等等。现行党章继承了老一辈革命家关于党员标准的思想观点,吸收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果、新特点,对合格党员标准提出了新要求和原则性规定。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共产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现行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有共产主义理想,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普通劳动人民的本色。这是党员最基本的标准,也是党和国家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

  二是党章明确了共产党员要做什么样的事。一名合格党员要参加组织生活。加入到党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的地方。这就决定了党员在和普通群众一起参加学习、工作、生活的同时,还要参与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领导。现行党章规定,党员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党费;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监督。参加组织生活、遵守组织章程、维护组织团结、按时交纳党费,这是一名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事。

  除此之外,一名合格党员还要勇于承担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党章规定中最能体现出党员标准的内容。现行党章明确了党员所拥有的八项义务,包括加强学习、贯彻党的路线、遵守党纪国法、密切联系群众等。这从学习、政治、组织纪律、道德作风四个方面对党员提出了最基本要求,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最直接标准。

  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党章还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检举和揭发权、控告和申诉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等。这是党员正常参与党内生活的重要保证,党员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推动党的建设不断发展。

  尊崇党章做合格党员

  如前所述,现行党章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合格党员的标准,全体党员应以党章为镜,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每一名党员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始终保持同中央一致,维护中央权威,这是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义务。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政党,党的下级组织要绝对服从上级组织,党员要绝对服从党组织。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团体意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党员履行义务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应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道德修养,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等等。

  总之,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是党的宗旨的具体践行者。所以,一名合格的党员应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奋勇前行。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