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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实施“一案双查”—— 24名领导干部履责不力被追责

2016-06-24          发布:[纪检监察]

“我所分管的火化一场相关人员因不履行招标手续,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查处,我作为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组织对我进行责任追究是应该的……”近日,山东省肥城市民政局分管火化一场的一名领导受到处分后如是说。

肥城市民政局火化一场发生工程建设不履行招标手续、擅自委托工程审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民政局分管该单位的领导日前被市纪委实施责任追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肥城市实施“一案双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肥城市纪委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即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时,逐一审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或不正确履职的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促使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把岗位职责牢牢扛在肩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延伸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领导干部身上。今年以来,该市共有2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诫勉谈话18人,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6个职能部门未履行好监管职责,市纪委约谈了这些单位的18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向这些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

“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责任的缺失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如果各级党组织和每名领导干部都能全面正确地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我们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就能完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就有了坚实基础。”肥城市纪委副书记杜宪侃介绍说,肥城市编制了各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各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通过明责确权,使责任具体化、制度化、科学化,并对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监督,实行“一案双查”,做到“三个一并”:在核查问题线索时一并启动“一案双查”,在审理把关时一并审查责任追究问题,在作出纪律处分时一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以前存在责任不明晰、追究不到位的问题,这使一些领导干部喜欢当‘老好人’。现在再‘好好好、是是是’不行了。‘一案双查’工作的实施,不仅给关权力的笼子通了电,也给不担当者提了醒,有职就有责,履职要尽责,不履责就要被追责。”一名因落实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