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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警示(第19期)

2016-09-29          发布:[纪检监察]

【编者按】

  目前,不少党员干部都利用难得的暑期休假时间外出旅游,娱乐消遣,开阔眼界。个人旅游自掏腰包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肆无忌惮公款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造成了不良影响。本文通过对福建省通报曝光的多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切记不可为了放松身心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为了一己之私把手伸向公家的“口袋”,占公家便宜。

  

放松身心不能放松纪律要求

——盘点福建各地通报的典型问题看公款旅游的新花样

  ●玩心重,出差绕道看风景

  【案例】2014年12月,清流县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刘文彪到东北地区协调高校科研项目对接活动期间,擅自变更路线,到哈尔滨索菲亚教堂、东北虎园等景区游玩,并用公款报销了私自绕道产生的1068元旅游费用。2016年1月,清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文彪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上缴旅游费用,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据了解,此次科研项目对接活动为三明市发改委组织,属于正常合规的公务出差。刘文彪等一行20人,先后赴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等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专场对接。

  然而,项目对接结束后,刘文彪产生了“难得出来一趟”的想法,随即以“到哈尔滨找专家沟通矿产技术成果”为由,擅自乘坐动车前往哈尔滨旅游景区游玩,返程后将旅游费用1068元转嫁到公务出差费用上。

  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等,活动结束后,出差者均应当按要求及时返回单位。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改变行程,以顺道为名前往景区旅游,属借差旅之机公款旅游行为。分析福建各地查处的违规公款旅游问题,此类问题的占比不在少数。这表明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不贪不占吃点喝点、出去玩玩不算什么,收不住玩心,心存侥幸,逾越“红线”。此外,“搭便车”绕道旅游的现象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在出差审批、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漏洞,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对此,福建省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碧强教授认为,要防范此类问题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摈弃特权思想和不良心态,形成“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督促财务制度落实,并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加强公务差旅资金管控,扎紧“钱袋子”,从源头上管住、管严、管好公务差旅经费,让“搭便车”者无可乘之机。

  

  ●胆子大,考察为幌逍遥游

  【案例】寿宁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岩斌于2013年5月以考察名义组织调研组一行4人到贵州西江千户苗寨国家4A级景区公款旅游,共计开支9900元;同年5月,龚岩斌将本人及其妻子到武汉等地旅游费用7637元,在山坑村、县人大报销。此外,龚岩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5月,经宁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龚岩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追缴违纪资金。

  

  贵州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最大的特色是完整保存了苗族原始生态文化,龚岩斌却到该地考察“小城镇和安居工程建设”,这显然是“八竿子打不着”。中途他还到黄果树瀑布、遵义会议旧址“考察”,但考察结束后,却未形成考察报告向领导汇报。在此之前,龚岩斌还曾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受到处理,可惜他并未吸取教训,对组织的告诫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最终栽了跟头。

  随着正风肃纪的不断深入,明目张胆公款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趁机游山玩水的违纪行为仍层出不穷。旅游之余顺带培训,旅游中间“插播”会议……从福建各地查处的案例看,违规公款旅游的名头还真不少:会议、培训、参观、考察、研讨、参展、招商引资……有的违纪者甚至以此为名“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到国(境)外旅游。此外,还有的单位以“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为名,舍近求远变相组织公款旅游。

  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不仅消耗了公共资金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而且败坏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此,宁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类披上隐身衣的公款旅游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警示震慑,坚决杜绝“破窗效应”,维护纪律规定的刚性约束力。此外,还应在加强政务公开和畅通监督渠道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把有限的公共资金管住、用好。

 

  ●脑瓜活,报销费用玩花样

  【案例】2014年5月26日至31日,政和县镇前鲤鱼溪景区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汤文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24名领导小组成员到北京旅游,并在鲤鱼溪景区开发领导小组账户报销开支9.28万元。2016年7月19日,政和县纪委给予汤文池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上缴相关费用。

  

  本案中的汤文池退休前为政和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后被返聘为镇前鲤鱼溪景区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他认为“领导小组是临时机构,‘偏门’不会有人注意”,于是违规组织小组成员公款旅游,所产生的费用便在景区开发领导小组账户报销。

  然而,汤文池最终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也警示我们:纪律面前没有“偏门”、“暗门”可走,不论涉及谁,不论退休与否,只要碰了“红线”、踩了“雷区”,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理。

  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个别单位和个人挖空心思,采取各种手段,给公款旅游披上隐身衣,增加了发现和查处问题的难度。如有的为逃避监管,将公款旅游费用转移至监督薄弱部门,或者与自己熟悉、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或个人;有的想方设法在账目报销上做手脚,将旅游费用伪装成正常公务支出等费用,企图蒙混过关,还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向有关单位主动索取免费旅游待遇,等等。

  对此,福建省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财政、审计、旅游管理等部门的协作,紧盯重要节点和假期,着力发现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问题。同时,要运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倒逼各级党组织主动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