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强化正风肃纪 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2017-09-30          发布:[纪检监察]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近日发出《关于强化正风肃纪 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下称《通知》)。现予转发,请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回校参观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排头兵,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走在前作表率,不仅对自我高标准严要求,还要从严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展示作风优良的新气象,引领廉洁从政的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对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和开学前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情况报告(加盖党组织公章),于10月9日下班前报纪委办公室(报送地点:办公楼625房间 联系电话:82322309)。“两节”期间,学校纪委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附件: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强化正风肃纪 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驻教纪发[2017]7号)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