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0-05-21 发布:[纪检监察]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办法》已经2019年第3次纪委全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
工作办法》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第一条 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纪委委员根据联系分工,对所联系学院、部门(以下简称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及巡视巡察整改、各类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联系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以及加强纪律教育、防控廉政风险情况,督促联系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三)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情况,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落地。
(四)督促联系单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五)列席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等会议,听取联系单位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及师生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结合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向联系单位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协助学校纪委做好联系单位来信来访调查核实及干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工作。
第四条 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熟悉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于律己,勤政廉政。
(二)每半年至少一次深入联系单位,通过约谈、调研、走访、列席会议或参加活动等方式开展工作,认真填写《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工作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并及时报纪委办公室。
(三)每半年向纪委全委会汇报联系基层单位工作情况。
(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第五条 联系单位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
(二)与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及时主动沟通。
(三)每半年至少邀请一次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参加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民主生活会。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检委员协助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定期召开相关会议,交流讨论联系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联系工作机制。
第七条 纪委办公室协助纪委委员做好联系基层单位相关工作,定期与纪委委员和联系单位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并及时处置纪委委员和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学校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的分工。由纪委办公室提出建议方案,经纪委全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严格责任追究,对不配合纪委委员开展工作的联系单位和个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制定的《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建立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制度的意见》(中地大京党纪发〔2016〕1号)同时废止。
附表: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记录表
附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联系单位 |
|
联系基层工作情况:
|
|||
向联系单位提出的工作建议或意见:
|
|||
联系单位向学校提出的工作建议或意见:
|
签名:
注:1、纪委委员按联系单位分别填写;
2、本表可添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