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不错却用权任性, 这样的干部该如何处理?
2020-07-30 发布:[纪检监察]李婷
·去年7月,浙江省浦江县纪委监委收到某医院护士长的举报信:
“科室主任李敏给熟人随意优惠打折或减免体检费!”
·2020年4月10日,浦江县纪委监委向举报人当面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全部查清。经查,李敏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造成单位利益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我们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调查细节
看到李敏的名字,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回忆起来一些细节:
“这个李敏,我也认识,以前体检的时候见过。之前我们去医院督查时,她有些躲闪,似乎不太待见我们。”
既然如此,办案人员决定先从外围入手寻找证据,以3个单位体检库为切入口,查查李敏到底有没有随意减免体检费。
体检库里只显示体检人员的姓名和体检金额,并不能直观看出是否支付体检费,调查组打印出3个体检库里328名体检人员的体检指引单,再到财务科调取所有单位收款票据。
经过认真反复比对,果真发现,有一些不该享受打折优惠的人享受了打折优惠,还有个别人压根没有支付体检费。
图为办案人员在医院信息科调取比对相关资料
办案人员并不急着下结论,找来李敏科室的几名同事谈了谈。
在大家的描述中,李敏是一个“任性领导”。
作为科室主任,她把两三个跟她关系好的拉到自己这边,对待其他人态度粗暴;在分配部分科室月度奖金时,从发放表格、填写和统计均由她自己一人完成,也不公布考核分配结果。在科室会务记录本里,办案人员发现了一张破碎的奖金分配方案,旁边记载着李敏和下属的“吵架”实录——有一次,下属对奖金分配不满意,拿着分配方案去找院领导,李敏追过去跟他撕扯,把分配方案都扯碎了。那名下属说,李敏向来对他们很不尊重。
办案人员又查阅了科室账本,发现账本上记满了李敏把科室奖金用来购买赠送礼品、组织亲朋好友参加宴请、报销差旅费以及科室日常支出各种事情……
基本掌握了证据后,办案人员找李敏谈话。
一看到办案人员,李敏就哭了。
“我一直在等你们找我谈话,这么长时间你们都不来谈,我心里很压抑。”
当问及体检费一事时,李敏承认,为了方便亲戚朋友来体检,就把他们列入了某单位体检的名单里,因为单位体检能享受打折优惠、先体检后结算等服务。针对减免个别人员的体检费,李敏解释道:“我是想提高体检业务量,也为了以后的业务合作,便擅自减免了体检费。”
看似心里有“苦衷”,但终究是犯了错。调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李敏将48人个人体检混入3个体检库中作为单位体检业务办理。其中,擅自给予40人享受9折优惠,减免8人全部体检费用。
问题基本水落石出,调查组综合考量了李敏的违纪情形。一方面,李敏纪法意识淡薄,用权十分“任性”,而且每一次“任性”都大大方方记录在白纸黑字上,比如违规保管科室奖金,组织亲朋好友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不公布职工奖金分配方案,违反民主测评考核办法发放职工月度考核奖金,造成科室内部不团结……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可能完全都没意识到自己违规违纪了。
另一方面,李敏也有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比如,调查的时候,李敏没有销毁证据,没有制造麻烦;谈话的时候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认错态度较好;主动上交违纪款,并追回全部优惠和减免的体检费用。
还有一点也值得一提。在立案调查还没结束时,李敏被转去医院感染科工作,参与了抗疫,还救了一名心脏休克的患者。总体来说,她是一个在工作上很拼、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干部。
综合考虑上面的情节,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按程序予以从轻处理,给予李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处分决定作出以后,办案人员还一直关注着李敏,经常主动关心,鼓励她发挥业务专长,继续保持干劲。
纪法小课
该案中,因思想上重业务轻管理、自身纪律意识淡薄等主观因素,加上制度存在“漏洞”、监管不够到位等客观因素,导致李敏置规章制度于脑后,决策“一言堂”,“任性”用权,随意支配奖金、优惠减免体检费,造成科室内部不和谐、单位利益损失,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这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用权切不可“任性”,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运行权力。
该案发生后,浦江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县内多家医院党委发了《关于加强体检(健康)中心管理的建议函》,认真抓好以案促改。各医院纷纷召开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科室奖金发放、体检工作职责和体检系统监管等内部运行制度,出台了体检实时收费充值、体检质量管理与回访提醒服务等系列举措,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真正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琰 浙江省浦江县纪委监委 洪小岚)
注:本文中“李敏”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