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11年,人保投控原党委书记、总裁刘虹被查处
企地协作严惩金融掮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虹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3年。图为庭审现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这是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刘虹手写的忏悔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 供图)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推动人保集团党委对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开展巡视,要求将人保投控原党委书记、总裁刘虹和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刘继东严重违纪违法案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内容,切实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三位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此前,刘虹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3年。
作为中管金融企业实行派驻改革后保险领域查处的第一起腐败大案,自2019年3月22日刘虹接受审查调查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与山东省监委通力配合,在6个月内便查清刘虹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由人保集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刘虹违纪违法问题具体有哪些?联合查办机制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办案人员。
充当金融掮客擅权谋私十余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3000多万元
人保投控成立于2007年8月。同年10月,刘虹担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截至落马时任职已超过11年。
保险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作为人保集团旗下的不动产投资管理平台和另类投资管理平台,人保投控承担着集团国有资产调控处置、保值增值等重要职责使命。刘虹身为人保投控党委书记、总裁,不但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反而私欲膨胀,一步步迷失沉沦,陷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充当金融掮客擅权谋私,是刘虹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据办案人员介绍,刘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中,仅在接受信托公司债权融资次级受益人请托,为其履行借款业务、购买资质审核等事项提供帮助上,就收受现金499万元。
在带头违纪的同时,刘虹还同班子成员沆瀣一气、合谋敛财。2012年10月,刘虹伙同人保投控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刘继东,以不配合股权交接工作相要挟,向请托人索要人民币500万元,刘虹实得220万元。此外,二人还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产2套,其中刘虹购买房产实际支付与评估价相差249.71万元。
2015年,面对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刘虹不仅没有向组织坦白交代,反而继续铤而走险,以各种方式对抗组织调查。为掩盖此前收受地方公司股权、好处费等事实,刘虹指使其外甥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和虚假股权转让协议,伪造归还借款、股权转让假象。同时,与某信托公司业务经理统一口径,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伪造归还借款假象,掩盖其收受“业务提成”的事实。2016年以后,刘虹认为组织对其调查已结束,陆续要回部分前期已虚假归还的钱款。
2019年3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监委监察调查。同年8月28日,刘虹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所得,由人保集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案件疑难复杂、专业性强,联合专案组发挥协同优势迅速查清事实
2020年8月31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虹受贿一案。记者注意到,法院一审判决中指出,刘虹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且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
由于主要案情发生时间久远,人保投控及有关公司和企业股权结构、经营模式、干部队伍已发生较大变化。更为棘手的是,作为典型的金融领域腐败案件,本案中国有金融企业与地方私营企业交织,横跨银行、证券、信托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涉案金额数千万元,作案手法隐蔽,这些都对案件高质量查办提出挑战。
“这起案件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疑难复杂、专业性强。”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能够在6个月内查清刘虹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并使刘虹发自内心地认罪、悔罪,联合专案组的科学统筹、重点突破、全维协同发挥了关键作用。
针对刘虹案涉及证券、信托等多个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调查之初,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便从人保系统遴选熟悉公司情况、查处金融领域问题经验较为丰富的人员,以及多年从事金融专业人员加入联合专案组,对办案过程中的专业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山东省监委指定济南市监察机关专门抽调办案能力强、熟悉政策法规人员以及检察院、公安等有关单位业务能手参与,在抓捕留置、审讯突破、调查取证等重要环节取得关键性进展。
除了在人员配备上各用所长、合理调配,在调查中,联合专案组始终坚持科学分工、各有侧重。记者了解到,在联合办案过程中,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侧重对违犯党纪问题的审查,济南市监委侧重对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同时,联合专案组也注重统筹力量,对违犯党纪问题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调配济南市监委办案人员协助,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法律咨询。
“比如说,在对违法犯罪问题调查中遇到难点问题、重大任务时,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发挥对企业和有关人员熟悉的优势,提前介绍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而在对较敏感的涉案人员询问前,监委同志会一道参与前期工作,制定方案、编撰提纲、商讨对策,同时对被询问人讲明政策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询问安全顺利。”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整个联合办案过程中,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工作始终保持协调推进、同步完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刘虹利用担任人保投控党委书记、总裁等职务便利,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金融业务活动、股权转让、人事工作安排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股权和人民币、加油卡、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7.8223万元。最终,刘虹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频发,暴露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缺位问题
梳理通报发现,在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中,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问题屡屡出现。比如,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长棣被指大搞权力寻租,靠企吃企,内外勾结;在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的通报中,则有“利用职务便利为被监管机构和有关人员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的表述。
少数金融领域党员干部之所以能利用职务便利大开“谋私”之门,其中有干部自身问题,也有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存在疏漏的原因。
“1999年我从国家计委调离,自己产生了一个‘下海’的错误心态,觉得不需要再承担更多责任,对信仰的忠诚就开始打折扣了。”反思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刘虹认为,随着自己离开国家机关来到金融企业,心理定位不再是公职人员,而是以谋求高收入为目标的职业经理人。“思想定位变化是我信仰忠诚蜕变的开始,之后就像失锚的小船随波逐流,再也回不了初心。”刘虹在忏悔书中写道。
“刘虹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人保投控党的领导弱化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办案人员说,在刘虹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近8年时间里,所在党组织理论学习走过场,民主生活会走形式。即便在刘虹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共事过的部分班子成员仍然讳莫如深、三缄其口,不愿意主动向组织汇报其有关情况。
除此之外,人保投控内部监督乏力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记者注意到,金融企业一把手往往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很多金融机构是党政“一肩挑”,由此导致权力行使约束力弱,出问题的风险比较高。与此相印证,今年9月27日,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通报落马。而在邰戈之前,吉林信托已连续有两任董事长被查处。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虹担任人保投控一把手长达10余年,“栽培”过多个主要部门负责人和不少员工,导致其上到重点业务开展、选人用人等重大决策,下至日常管理的琐碎小事,往往都是“一言堂”。“公司从班子成员到普通员工,没人管得了,这使得刘虹擅权妄为、‘坐地成精’,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联合作战成为查办金融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有效举措
今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
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近一年来,在金融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既有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等金融机构领导干部被查处,也有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亓新政等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落马。
通报显示,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相应金融单位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已成为查处金融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一项常规做法。比如,郭继庄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与青海省纪委监委联合查办,贾奇珍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审查调查。
“通过查办刘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学习强化了查办留置案件的基本流程,了解掌握讯问、询问技巧以及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的方式方法。济南市监委的同志进一步了解了相关金融领域、金融企业的情况和特点,掌握了查办金融领域案件的一般规律和特有方法。”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召开案情分析会、组织经验介绍、总结阶段工作等方法,让所有参与专案的工作人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强化多部门协作配合,凝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
除了联合查办案件外,在日常监督中,派驻金融单位纪检监察组也注重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等协作配合,实现监督执纪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齐头并进。
大型银行部是银保监会中承担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等职能的内设机构。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推动建立与大型银行部的沟通联系机制,大型银行部需定期向驻会纪检监察组报送日常监管信息。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驻会纪检监察组还会与大型银行部、派驻大型银行纪检监察组召开三方会议,对监管和监督中发现的大型银行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作案手段等进行交流,共同推动大型银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发行纪检监察组会同农发行党委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以各单一监督主体联合的方式,综合统筹内控合规、风险、审计、巡视、党风廉政等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向单一监督主体无法解决的问题同向发力。在今年农发行对省级分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驻农发行纪检监察组共联合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向巡视组提供被巡视分行各类信息资料170余份,有效通过联合监督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共享。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查处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落脚点。”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查办金融领域腐败案件,要始终注重把教育警示、促进党建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从金融企业的角度对发案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以点带面抓好整改,更要从制度上查漏补缺,通过查办案件推动金融企业在资金流转、人事调整、项目审批等方面形成完备的制度防控体系,全面提升金融企业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