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的通知

2021-04-12          发布:[纪委办公室]李婷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

按照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学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及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办法》(中地大京党(纪)发〔2019〕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二级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工作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党发〔2019〕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分工

经2021年第1次纪委全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分工调整确定如下:

1. 董朝霞同志主要联系:党委组织部(含党校)、党委宣传部(含新闻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含艺术教育中心)/党委武装部、机关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2. 吴军同志主要联系:研究生院、教务处、离退休党委、工会、珠宝学院党委、科学研究院党委、教辅党总支

3. 丁绍凡同志主要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能源学院党委、海洋学院党委、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王凤香同志主要联系:财务处、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数理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5. 石云龙同志主要联系:党委保卫部(处)、人事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6. 刘焱同志主要联系:科技处(含地质调查院、重大项目办公室)、校园建设处、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党委、体育部党总支、体育馆

7. 梁勇同志主要联系: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后勤集团党总支、校医院直属党支部、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二、完善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工作机制

1. 建立学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联系协作机制

探索建立学校纪委委员与联系单位纪检委员联系协作机制,加强学校纪委委员对联系单位纪检委员的业务指导和联系沟通,推动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作用,形成学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联系实际学、上下贯通干的良好局面,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 建立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联络员制度

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作用,指定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工作联络员,协助配合学校纪委委员开展联系基层单位工作,与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学校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以及基层单位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相关问题跟踪反馈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旗帜鲜明讲政治方面带好头作表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学思践悟中把准政治方向,在服从服务学校工作大局中积极创新作为,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学校“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 强化责任担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学校工作安排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上持续下功夫,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3. 做到自身过硬。时刻牢记纪检干部身份,以最严格的自律、最严格的约束、最严格的监督,树立起维护纪律的标杆,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守规矩、严明纪律、严管细节,主动接受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京党纪发1号  关于做好2021年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