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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9-29          发布:[纪委办公室]李婷

1.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科科员袁宛东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底至2021年9月,袁宛东在担任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后勤保障科科员期间,利用管理公务油卡等便利,多次使用本单位公务油卡给私人汽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0938.23元。2022年8月,袁宛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海淀区环卫中心养路队队长助理张肖铜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5月至6月,张肖铜在担任海淀区环卫中心养路队队长助理期间,多次借公务之机搭乘本单位公车前往驾校学习摩托车驾驶,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张肖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8月,张肖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上庄镇市场监管所二级主任科员潘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20年5月至6月,潘澍在担任上庄镇市场监管所二级主任科员期间,2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过节费”,共计人民币4000元。2022年7月,潘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海淀区甘家口街道中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沈爱辉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20年9月,沈爱辉在担任中纺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使用基层党建经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购买购物卡,并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其中沈爱辉领取购物卡价值人民币1124元。2022年4月,沈爱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